包工头周某没钱给工人发工钱,就抵押小车暂时救急。后来,他找不到自己的小车,便向警方谎报称小车被盗,想经过这种方法找回车。9月10日,周某因谎报案情被南宁市公安局仙葫派出所行政拘留10日。
周某今年33岁,湖南人,在南宁做包工头。2013年,他花28万多元在南宁买了一辆小车。今年2月24日,周某带着小车的相关证件,来到仙葫派出所,报案称自己的小车被盗,车牌为桂A09×××。派出所民警立案调查,后将周某所报的小车列为被盗车辆。
今年9月9日中午,市民阮某来到仙葫派出所,称他将车牌为桂A09×××的小车抵押给广东云浮一男子,但这辆小车被云浮车管所以被盗车辆的名义扣押,将这辆小车列为被盗车辆的单位则是仙葫派出所。被扣押的小车就是报警人周某所报的被盗车辆,派出所民警疾速传唤报警人周某,中止深化调查。
原来,2014年9月份,周某承包的一个工程曾经完工,因工程款没有到位没钱支付工人工钱,心急如焚。当时,他在自己的车上看见一张名片,上面写有“抵押贷款“和手机号码。他联络到名片上的男子阮某,将自己的小车作抵押,向阮某借了8万元。去年底,周某有钱了,打算赎回自己的小车,但联络不到阮某。今年2月份,他经过再三思索,决议向警方报案称小车被盗,想经过谎报案情的方式追回小车。